解析:
我们专注于进行货币资金事务的管理。
这包括对于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日常收支活动的严谨操作,以保证所有收付行为都遵循了法律法规,具有充分的合理性,并且实现了极佳的经济效益。
在票据与有价证券方面,我们承担着重要的职责。
我们负责对这些资产的收支、保管和会计核算工作,同时也需要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此外,我们还严格遵守财务制度。
我们坚决执行现金管理和结算制度,办理现金及银行结算业务,并对所有的审核审批手续进行严格把关。
最后,我们还负责妥善保管财务物品。
我们会认真对待现金、存单以及各种类型的有价证券的保管工作,并定期进行全面的盘点核对,以确保资产安全无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八条
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本法所称会计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