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各方当事人均可就任一方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事宜作出明示约定,即在特定情形下需按照此种违约事实向对方支付一定额度的违约金;
或者,他们亦能约定由违约行为所引发的损害赔偿额的具体计算方式。
然而,当合约条款中所约定的违约金过低以至于无法弥补实际损失或者过高导致惩戒过重时,人民法院及仲裁机构有权依据相关当事人的请求进行适当地调整和修正。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