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土地征收补偿方面,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指出:
征收耕地时,其补偿额度视农田类型而定。
对旱地而言,平均每亩地的补偿金额为5.3万元;
水田则相对较高,平均每亩补偿额高达9万元;
至于菜田,每亩的平均补偿额度更是达到15万元之多。
在征收基本农田的补偿政策上,旱地的平均补偿金额为5.8万元每亩;
水田与菜田的补偿金额并无区别,均为9.9万元每亩。
值得注意的是,菜田的平均补偿金额最高,达到了15.6万元。
具体到征收林地以及其他农用地的情况下,平均每亩的补偿金额约为13.8万元。
而对于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用地、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而言,平均每亩的补偿金额为13.6万元。
此外,对于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以及未利用地的情况,平均每亩的补偿金额仅为2.1万元。
在其他税费方面,耕地占用税按照每平方米2元进行计算;
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则按照每亩1万元进行计算;
征地管理费则按照征地总费用的3%进行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使用。
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的平均每亩金额为4000元,需要统筹调剂使用,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