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一)稳健:
借款方具有履行合约的实力,唯独缺乏对于借贷时间以及偿付金额方面可能产生负面影响的因素。
金融机构对该借款人的偿还能力有着充足的信心,故贷款损失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二)警觉:
尽管该借款人当下能按时支付贷款本金利息,然而仍然存在一定风险性,如若负面因素持续发展,将严重威胁到他偿还贷款的能力,导致贷款损失的概率介于0%-5%之间。
(三)中级:
借款人的偿还能力趋于困难,已经出现违约现象,单纯依赖其平时经营的盈利已无法足够偿债,为此尚需处理借款人的部分财产甚至强制执行抵押品作为担保,使得贷款损失风险达到30%-50%。
(四)欠妥:
借款人不能按期全额偿还贷款,即便实行抵押与保障,也难以避免重大损失。
金融机构为了尽可能减少资金损失,将会启动清收团队,对借款人的资产进行重组、整合、兼并、抵押物处置等手段以确保资金回收,尽管这可能会带来人力资源的浪费,但仍需尽力追索应得的债务,因此贷款损失的概率高达50%-75%。
(五)损失:
借款人已无力偿还贷款本金利息,无论采取何种措施及程序,贷款注定要丧失,或者仅能收回极少量的资金。
从金融机构的角度看,此类贷款已无保留价值,因此银行、担保公司通常会选择通过法律途径将其注销,以避免不良贷款的出现。
这类贷款的损失率高达75%-10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