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协议离婚过程中的债务分配问题,法律层面予以确认的原则是:
离婚协议所涉及的债务分配方式必须具备合法性,不得存在规避或转移债务之行为。
另外,离婚过程中,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的处理,可以通过协商达成协议解决。
这种情况下,双方有权在离婚协议中明确规定离婚之后所有债务均由其中一方承担,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这样的约定能够对抗第三方债权人的权利。
当夫妻双方无法就共同财产的处理达成协议时,则应由人民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遵循保护未成年人和女性权益的基本原则进行裁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