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通过协商方式来予以解决。
此类纠纷由各相关方自愿协商且遵循和平、公平、互惠、合理以及适当收费的原则进行解决,其核心要点在于基于争议各方所签订的合约进行协商,从而有效地化解争议双方在房地产领域中的各类纷争。
若各方在纠纷协商过程中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可以根据纠纷的具体性质及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选择向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投诉,或者提交仲裁申请,亦或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行政机关依职权进行处理。
当争议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向行政机关提出投诉之后,该行政机关将依据自身的管辖权限进行受理,并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行政规章制度作出相应的行政决定。
倘若当事人对于行政决定持有异议,他们有权提起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3.通过仲裁或诉讼程序加以解决。
若纠纷并不属于行政机关的管辖范畴之内,那么当事人便可以申请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
然而,申请仲裁需要具备事先约定的仲裁协议作为前提条件,否则不得申请仲裁,而只能选择提起民事诉讼。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即裁决作出后,当事人不得就同一纠纷再次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第九条
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当事人应当履行。经过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又反悔的,任何一方可以请求基层人民政府处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