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遇此种情况,您可前往当地的社保征收管理部门进行申诉维权。
对于未能及时办理社保登记的用人单位,社保机构有权采取强制措施,即要求限时办理改正手续;
倘若逾期仍未得到改善,社保机构将会依法对该用人单位处以其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用金额的1倍至3倍的罚款,同时对其直接主管及相关责任人各自处以500元至3000元不等的罚款。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