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有关劳动法规,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所付出的额外劳动是有权利获得补偿的,而这些加班必须在每天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4小时的法定工作时间范围内。
对于实行计件工作制的员工来说,他们的薪资计算方式也应该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工时制度来进行合理设定,以确保他们的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符合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