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这不在量级问题的范畴之内。
根据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单位或集体资金据为己有,或者将这些资金用作自身或第三方获取利益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而贪污则明确规定其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公务员,私营机构的员工不能构成该罪名。
在私人企业中,若员工通过职务之便,将企业或公司的财产挪作他用,或者借予他人,且金额达到一定程度(通常为较大),并且在三个月内未能归还,或者虽然没有超过三个月,但是金额较大并用于盈利活动,甚至是非法活动,那么他们就可能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