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员工在任职期间所使用过的由企业提供的电话号码在离职之后是有权利进行完全注销的。
然而,这种操作并非简单易行,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步骤。
首先,必须以公司的名义向通信服务商提交正式的注销申请,同时要认真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文件资料,如加盖了公司公章的申请表格、公司出具的正式介绍信以及营业执照的复印件等等。
此外,员工本人也需要携带自己的身份证明文件亲自前往当地的通信服务机构营业厅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