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未签订劳动合同时,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所需提交的材料应包括正式书面形式的仲裁申请书以及能够直接证明双方存在实质性劳动关系的相关凭证,诸如:
详尽具体的工资支付凭据,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加盖公章的工作证件,以及详细完整的考勤记录等。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