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未经当事人的许可,不得将其肖像用于任何形式的商业盈利活动。
倘若确定肖像权遭受了侵害,需遵守一定的判定原则。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若满足以下三点要素,便可判定构成对肖像权的民事侵权行为:
首先,必须存在实际的损害后果。
例如,当被拍摄者的肖像权遭到侵犯时,受害人的声誉、社会地位以及个人身份可能会因此遭受打击,从而导致精神层面的痛苦。
这主要体现在肖像权人通过其肖像获得经济收益的可能性降低,其中包括直接和间接的损失,既包括精神方面的伤害也包含物质方面的损失。
此外,他人未经授权擅自传播您的照片,甚至恶意诋毁,这不仅侵犯了您的肖像权,同时也侵犯了您的名誉权。
您有权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停止传播相关信息,并且删除所有发布源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