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案件被告人在收到起诉书副本之后,其受托之辩护人或由司法机构指派的辩护人有权进行探访和沟通,而若其近亲有同样需求,则需获得县级及以上公安机关或是国家安全机关的主管局局长、处长许可。
然而,当犯罪嫌疑人尚处于初步调查阶段时,仅能允许律师进行探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第二十九条
人犯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人犯。
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人犯回家探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