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企业若未向员工提供工资条,则属于违法行为。
当企业发放员工薪酬时,务必以书面形式详实记录支付的薪酬总额、支付期间、具体领取人及其亲笔签名等相关信息。
除此之外,还需向员工提供详细的个人工资清单,否则即视为违反了相应的法规要求。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根据本规定,通过与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协商制定内部的工资支付制度,并告知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同时抄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