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如若员工对此待岗安排持有异议,则无权获取任何补偿。
然而,企业强制要求员工待岗的做法无疑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在此情况下,倘若员工依法提出离职,便有权向公司索取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具体而言,经济补偿应根据该劳动者在本单位所服务的年限来确定,每满一年即需支付其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对于服务期限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情形,将以一整年来计算;
而对于服务期限未达六个月者,则仅需支付其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至于“月工资”这一概念,特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的前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水平。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