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来说,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企业使用个人银行账户向员工发放薪资并不构成违法行为。
其具体原因如下所述:
首先,根据现行的劳动法律法规,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通常会明确规定,企业应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负责向员工支付相应的薪酬福利待遇。
因此,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企业会选择通过公司银行账户为员工发放工资。
其次,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例如企业因特殊原因无法开设公司银行账户或者其他相关手续尚未办理完毕等,企业可能会选择暂时使用个人银行账户代替公司银行账户为员工发放工资。
但在此种情况下,企业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财务制度和法律法规,确保工资发放过程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然而,若企业故意利用个人银行账户为员工发放工资,以逃避国家税收义务,则无疑将构成严重的违法行为,即所谓的“逃税”或“漏税”。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四条
工资支付主要包括:
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