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遭遇“一房二卖”的纠纷时,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进行处理:
首先,买受人有权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同时收回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相应的利息费用,
此外,还可以索要因这次欺诈行为而遭受的经济损失赔偿,并且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向出卖人追责,要求其赔偿的金额不得超过买受人实际支付的购房款总额的两倍;
其次,如果出卖方属于普通公民或者企业法人等非特权身份,那么他们所面临的法律责任就是一般的违约责任,仅仅是需要把购房款项退还给买受人,并赔偿由此产生的利息和经济损失;
最后,如果以上两种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那么买受人就有权利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