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996"工作制在法律层面上被赋予了其致歉性。
此举是以每日早晨九时开始进行全职工作直至夜间九时结束,期间仅安排午间以及晚间各一小时(甚至更短)的休息时间,周工作总时长超过十个小时,并且需要连续奋战六个工作日的方式来进行。
根据"996"工作制度规定,每周的工作禁时为至少12x6=72小时,这无疑严重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所明确的关于延长合法工作时间的有关条规。
因此,我们有理由将与之相关的公司内部规章制度视为无效。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