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重复缴纳社保的问题,情况可以根据不同原因进行如下处理:
首先,由于参保单位或投保人自身原因导致的重复缴费情况,仅能退还由个人支付的那部分款项;
而针对单位所承担的那部分社保费用,将会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进行统筹管理。
其次,若是非参保单位或投保人自身原因引发的重复缴费现象,则应将所有已缴费用如数退还给相关当事人。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