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法拍房产的所有人未能予以积极配合完成产权过户手续,则购房者有权向人民法院递交诉讼请求,在胜诉之后,进一步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在此情况下,法院将会向当地房地产管理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而房地产管理局也将依据该通知,直接将该处房产过户至购房者名下。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
人民法院在司法拍卖房产成交后、向买受人出具成交裁定书前,应当审核买受人提交的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