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过渡性养老金计算方法为:
以个人指数化为基础计算得出的每月平均缴费工资乘以相应比例。
然而对于在1992年7月31日之前的缴费年限未能达到或超过25年者,他们将按照该日期之前的缴费年限乘以1.2%的比例来享受过渡性养老金;
若缴费年限超过了25年,则他们将按照30%加上(该日期之前的缴费年限减去25)再乘以1%的比例来享受过渡性养老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