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女性生产期间应享有98天的法定产假,这其中还涵盖了双休日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
在此98天的假期内,孕产妇可提前申请并享受到共计15天的产前休息时间。
若孕妇在生产过程中遭遇诸如难产等特殊情况,则其相应的产假应额外延长15天;
对于多胞胎家庭而言,若每位新生儿均为自然分娩,那么每新增一位婴儿都将为母亲带来额外15天的产假。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九十八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怀孕未满四个月流产的,享受十五天产假;怀孕满四个月流产的,享受四十二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