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签署预售合同时,购房者是有权利申请退房的,
然而,需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这就涉及到判断退房的原因,从而明确买卖双方各自应负的责任。
若因买方主动违反了合同中的相关条款,那么买方应当依据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的具体约定来赔偿开发商违约金额。
如合同对此未做细致规定,则可参照中国《民法典》中所提出的标准比例执行。
反之,若是卖方违约造成的退房后果,则须根据购房协议中规定的责任条款来追究开发商的责任,并获得合理的赔偿。
此外,当预售合同签署完毕且已在房管局完成备案时,还需前往房管局办理备案注销手续。
所谓商品房预售合同,实际上是指商品房预售方与预约购买方之间达成的一份书面协议,预售方承诺在预定时间内向购买方转移建成的成品住房所有权,而购买方则需向预售方支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在约定日期接收房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