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出口商品涉及侵犯他人专利权益,受害方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向专利行政主管部门提起申诉,请求主管部门责令侵权行为人立即停止其违法行径,同时还需对所遭受的经济损失予以赔偿。
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时,通常以实际损失或侵权方获取的收益作为赔偿标准。
如实际损失或获益无法准确计算,则可处以三百万元以下罚款。
然而,双方当事人亦可通过协商方式解决赔偿事宜。
对于出口商品侵犯商标权的情况,可按照商标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惩处。
在此过程中,受害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商标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若存在伪造商标且情节严重者,甚至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此时,受害方应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展开立案调查。
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具体赔偿金额将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失或侵权方获取的收益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五条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
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九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进出口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知识产权的货物的,由海关依法没收侵权货物,并处以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