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
女性员工在生育过程中可享有共计98天的产假权益,而一些特定地区对于晚婚且晚育的情况额外提供60天的假期。
在此基础上,分娩之前还可获批15天的产前休假。
若产妇在生产过程中遭遇难产,其享受的产假应相应地增加15天。
假如产妇生育的是多胞胎子女,那么在每多生育一名婴儿的情况下,其所能享有的产假也将随之增加15天。
此外,对于那些在怀孕不满四个月时进行流产手术的女性员工,她们同样有权享受15天的产假待遇;
而当怀孕时间超过四个月后进行流产手术的女性员工,则可享受长达42天的产假福利。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