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每位购买者皆拥有权利向房地产开发商请求其严格按照合同规定,交付理想的房产。
站在公正和合理的立场考虑,房地产开发商应优先履行对首位购买者的交付义务,同时也要对其他所有购买者承担起相应的违约责任。
对于未能成功获得房产的购买者,他们有权要求房地产开发商解除合同、归还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关利息、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并且还可进一步要求房地产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