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雇员在履行合同约定的劳务过程中,导致他人人身或财产遭受损害,那么此种情况下,应通常由雇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当雇主已经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起了侵权责任之后,他仍有权向那些存在主观故意或严重疏忽的雇员进行追偿。
除此之外,如果雇员在提供劳务期间,由于第三者的行为而给自身造成了伤害,那么作为受害方的雇员有权要求该第三者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
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