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工伤事故登记(受理岗)主要负责对企业申报的工伤事故进行详细的登记与备案。
2.工伤参保认定(受理岗、复核岗)将涉及到对参与工伤保险的职工在申报时是否已进行投保以及是否符合相关工伤待遇享受标准进行严格审查和认定。
3.负责对申请办理工伤认定的在职员工,是否按期完成了社保缴纳及是否满足各项要求,进行全面的审核。
4.对参与工伤保险的各个企业,我们会进行定期的审核,以确保其是否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同时也会检查是否存在拖欠或未足额缴纳的情况。
5.我们还需要确认并准确记录每位参保职工的工伤保险参保时间,以便为他们提供更好的服务保障。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