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规定的特殊人格权包含了以下几个方面: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隐私权等诸多权利。
人格权根据其特性可以分为一般人格权与特殊人格权两个类别,其中特殊人格权便涵盖了上述提及的多个领域,而一般人格权则主要涉及自然人因人身自由与人格尊严而衍生出的其他人格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