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土地使用年限达到50年后,土地使用者需向所在地的国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续约申请,并根据实际情况重新签署土地转让合同,同时也将面临重新支付续约所需款项的义务。
对于住宅类建筑用地使用权的期限届满而言,其将自动获得延续。
然而,关于续期费用的缴纳或减少的相关事宜,都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进行处理与操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