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您与用人单位存在分歧,可先进行友好协商;
如协商无果,亦可提前一个月向用人单位提交正式的离职申请。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劳动者享有自主择业权,只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用人单位,便可依法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
待辞职期限届满后,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所有应得的工资款项,并协助其完成离职手续及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事宜。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