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教师未经许可私自在假期开设补习班是违反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行为。
教育部门明确指出,在职教师不得擅自在暑假期间为学生提供额外的补课服务,这意味着他们不被允许在暑假期间开办补习班。
学校有责任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密切合作,科学地制定学生的学习时间表,确保他们能够得到充分的休息、娱乐以及必要的体育锻炼时间。
值得注意的是,学校严禁利用国家法定节假日、周末以及寒假暑假等时间段,组织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学生参加集体补课活动,以避免给他们增加过重的学业压力。
此外,幼儿园和各类校外培训机构也不得对学龄前儿童实施小学课程教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五条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予以撤销;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