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我国对于法定用工年龄做出明确规定,即年满16周岁方可视为合法劳动主体。
然而,对于已经达到或超过16周岁,但尚未达到18周岁的未成年人群体而言,其不可参与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高风险工作,而对于其他一般性质的劳务活动则可依法进行。
此外,未满16周岁便开始参加劳动的未成年人被称之为“童工”。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