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双倍工资的具体计算方式,以下几点值得关注:
首先,计算周期从劳动者正式入职之日期后一个自然月的次日开始算起,直至满一年的前一天为止,即最长可达11个自然月。
其次,在核算过程中需要将已经发放的工资予以剔除。
最后,双倍工资的实际金额应当以已经支付的工资总额为准,其中包含了佣金、奖金、津贴以及补贴等各类收入。
然而,双倍工资的真实含义并非简单地理解为劳动者每月实际领取到的工资数额的两倍,而是在此基础上减去已经发放的工资部分。
通常情况下,在主张另一倍工资时,具体的计算依据应当根据实际发放的工资数额进行确定。
此外,双倍工资的支付额度不得低于所在统筹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同时还需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条款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双倍工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能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不低于其工资额两倍的报酬。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