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追诉时效期限如何计算以明确其时间段:
对于犯罪行为的追诉时效,需依据具体的情节进行判断和确定。
在大多数情况下,此类犯罪行为的追诉时效自犯罪行为人实际施行该行为之日开始计算。
然而,若犯罪行为存在连续进行的情况,那么其追诉时效将自犯罪行为全部完成之日起开始计算。
此外,如果在追诉期限之内再次发生新的犯罪行为,那么追诉期限应自后一次犯罪行为结束之日起重新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
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