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所签订之合同规定之金额与实际支付金额出现出入时,双方可经友好协商妥善处理;
若此种方式无法得到圆满解决的话,当事人便可选择向相关仲裁机构提出申请,或直接发起诉讼程序寻求解决之道。
在签订合同时,倘若需使用两种及以上的语言表达且双方都已明确规定此种表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那么对于各个版本中所使用的词汇和语句,我们应推定其具有相同的含义。
然而,当不同版本中的词汇和语句存在差异时,我们应该依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等进行综合分析和解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