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法律援助制度乃我国政府设立之专门机构,组织法律从业者为经济状况拮据或涉及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减免收费之法律咨询与协助的法律保障机制。
如有寻求法律援助之需求,
首先需向所在单位或所属街区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开具生活困难证明,再携带相关文件前往当地司法局的法律援助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现行规定,符合下列条件者,即可请求法律援助:
1、涉及刑事犯罪案件;
2、请求支付赡养费、抚育费、抚养费等法律事务;
3、除责任事故之外,因公务受伤请求赔偿的法律事务;
4、盲人、聋哑人士及其他残疾人士、未成年人、老年人追索侵权赔偿的法律事务;
5、请求国家赔偿的诉讼案件;
6、请求发放抚恤金、救济金的法律事务;
7、其他确属需要法律援助的法律事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一条
公民在赡养、工伤、刑事诉讼、请求国家赔偿和请求依法发给抚恤金等方面需要获得律师帮助,但是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获得法律援助。
第四十二条
律师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尽职尽责,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