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一家公司宣告破产时,对于职员工资应当依照雇员在该企业服务的年限予以补偿,依据每一年的实际服务期限,以向劳动者支付相应月份薪资的标准执行。
即如果雇员服务时间超过半年而不足一年的情形,则需按照一整年来计算;
若雇员服务时间未达到半年,则应向其支付半个月的薪资作为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说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