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及遗产继承事宜,若有遗嘱存在,继承人须于被继承人去世后两个月内,携带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婚姻状况证明、财产证明(如银行存款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以及合法有效的遗嘱,同时提供自身的身份证明文件、户籍簿及婚姻状况证明,前往当地公证机构进行遗产继承公证手续的办理。
在完成公证费用的支付之后,便可获得相应的继承公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