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物业权利的范围仅仅涉及到商铺的前门而非后门,亦或是购买或租赁商铺时所涉及到的前门及后门。
对于这些后门,无论是开发商还是出租方所改建的,都属于合法的存在,并不受物业或他人的干预和干涉。
(2)对于商铺自行非法改造后门的行为,当其在安装过程中涉及对房屋结构进行更改、出现了破坏性的动作并且对周围住宅的牢固程度造成影响之时,物业理应进行监管和制止。
在必要情况下,物业有权向城市管理机构以及房屋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