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拖欠工资并持有欠条的情况,我们可以采取如下几种措施来讨回工资:
首先是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若雇主违反了国家相关法规,未能及时或足额支付员工应得薪资,那么该员工有权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投诉,后者将依据法律程序对此事进行妥善处理。
其次,劳动仲裁也是解决此类纠纷的一种途径。
当劳资矛盾产生时,如果各方当事人均表示无意于和平协商或协议达成后不愿意遵守和履行约定,亦或是尚未达成和解且调解失败,那么这些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
对于仲裁裁决结果不满的一方,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如果雇主仍然拒绝支付所拖欠的工资,那么员工可以在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届满后的两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外,如果双方并未签署劳动合同,员工也可以通过提供以下证据来证明其与雇主之间确实存在劳动关系:
1、应聘登记表、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面试通知短信等;
2、工作服、出入证、厂牌、工作证、技术认定证书、专业证书年检记录等能够证明职务身份的证件;
3、工资单、工资收入证明、社会保险记录单、企业年金单、住房公积金单或其他工资发放记录等;
4、打卡记录、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