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当犯罪嫌疑人被正式批捕后,警方将会向其直系亲属送达逮捕通知书,请您务必认真阅读并确认逮捕通知书上所列明的各项信息,尤其是关于嫌犯被关押地点的信息。
2.为确保被关押人员不会因生活物资短缺而受到不必要的困扰,家属需要及时前往看守所进行物质存储以及相关补给,并事先咨询看守所工作人员,了解可供存储的物品种类及限制条件,以免徒劳无功。
3.若您对相关事宜感到困惑或无法自行处理,建议寻求值得信赖的亲友协助,共同制定合理的策略,提供经济支持与精神鼓励,以助您做出明智的决定。
切勿轻信所谓的“花钱捞人”、“关系捞人”等非法途径,更不可采取销毁隐匿证据、转移赃款等违法行为,否则将有可能触犯包庇罪名,使自身陷入法律困境。
4.当犯罪嫌疑人被正式批捕时,意味着其已涉嫌严重的刑事犯罪,此时家属应立即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介入案件,以便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