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缴付义务通常落在出售方身上,除非买卖双方在交易协议中有明确的另行约定。
对于出售方及其配偶在中国大陆境内所拥有的唯一一套住宅物业,如已达五年以上的持有年限,则可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然而,如果该房产并非唯一财产或者其房产证的持有期限尚未达到五年,那么就需要按照1%的比例进行缴税,而对于商业用房的销售,则需按照差价进行计税,具体的计算方式如下:
即(上一次购买时的价格减去当前出售的价格)乘以税率2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第六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