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商品回扣涉及到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人民团体等主体,且行为人通过账外暗中等方式收取各种名义的回扣,并且其主观上具有故意性的话,那么这种情形便属于严重的商业违法行为,可能触犯受贿罪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第三百八十七条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