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依据法律规定,有权利申请国家补偿的事项;
2.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要求,以获取社会保险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3.有权利向相关机构请求发放抚恤金及救济金等款项;
4.有资格向相关方索要赡养费、抚养费以及扶养费等款项;
5.有权向用人单位追讨应得的劳动报酬;
6.在因见义勇为行为而产生的民事权益方面,有权利进行主张;
7.在涉及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等导致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有权利提出索赔要求。
法律依据:
《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一条
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