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您离开任职企业后未能获得结算薪资时,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几种应对措施:
首先是进行理性谈判以达成问题的解决方案;
其次,您也可以选择向劳动行政监督机构投诉诉求权益保障;
再次,您还可以直接提起仲裁程序。
为了证明自己的工资请求权,您需要积极地收集并出示相关证据,依照法律法规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交仲裁申请,要求雇主支付应得的工资报酬;
最后,若对仲裁裁决结果仍有异议,您有权在收到仲裁文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此提醒广大劳动者,在维护自身工资权益的过程中,务必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要明确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的劳动关系事实,例如工资清单、出勤记录以及工作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类文件等;
其次,在确定劳动关系真实存在的基础上,对于雇主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您可以尝试与雇主进行协商,要求其补发所欠工资;
第三,若协商无果,您应当携带相关资料前往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直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
最后,若拖欠工资金额较大,您可以考虑聘请律师协助处理,通过诉讼途径追讨被拖欠的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