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方式告知用人单位,这已经成为了一种法定程序。
由此可见,提前一个月提交辞呈的做法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
对于处在试用期阶段的劳动者来说,他们只需提前三天向用人单位发出书面通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在此期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共识,从而提前终止劳动合同;
然而,若双方未能就此达成一致意见,用人单位则无权强制要求劳动者提前离开工作岗位。
倘若劳动者违反了上述规定,未经事先通知便擅自解除劳动合同,并对用人单位造成了实际经济损失,那么他将有义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