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电力设备的安置时,根据国际标准要求,电压低于1千伏的电线杆与居民住宅间的安全间距应保持为1.0米;
而对于电压范围在1至10千伏之间的电线杆,其与住宅的最小安全间距则相应地调整为1.5米;
当电压达到35千伏级别时,电线杆与住宅的安全间距需进一步加大到3.0米;
至于电压介于66至10千伏之间的电线杆,其与住宅的最小安全间距则设定为4.0米;
当电压上升至154至220千伏级别时,电线杆与住宅的最小安全间距则需要提升至5.0米;
最后,当电压达到330千伏及以上级别时,电线杆与住宅的最小安全间距则需要进一步扩大至6.0米。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电压高达500千伏的电线杆,其与住宅的最小安全间距则被严格规定为8.5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
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是为了保证已建架空电力线路的安全运行和保障人民生活的正常供电而必须设置的安全区域。在厂矿、城镇、集镇、村庄等人口密集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为导线边线在最大计算风偏后的水平距离和风偏后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之和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在计算导线最大风偏情况下,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如下:1千伏以下1.0米,1-10千伏1.5米,35千伏3.0米,66-10千伏4.0米,154-220千伏5.0米,330千伏6.0米,500千伏8.5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