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现行关于拥有三十年以上工作经历者的退休政策规定如下:
若在职业生涯中积累了至少三十年的工作经验,并满足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便可获得正式退休资格;
另外,若符合男性年龄满五十周岁、女性年龄满四十五周岁,经相关权威机构确认已完全失去劳动能力等特定条件,亦可办理退休手续。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