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购买二手住宅时,所必需准备的材料包括:
签署的二手房买卖协议,购买凭证即二手房交易发票,二手住宅最初的所有权证书即初始登记证,以及房地产权属证书,即房产证及土地使用证,此外还需提供房屋的平面布局图,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和户口簿,以及婚姻状况证明,
最后是填写完整的二手房转让登记申请表格。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